为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,维护生态平衡,预防公共卫生风险,昆明市相关部门近日发布规定,明确禁止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经营、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,包括但不限于活体、冷冻、加工或烹饪后的野生动物产品。该禁令涵盖各类餐厅、酒店、食堂及外卖平台等餐饮服务提供者,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,如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等。餐饮单位需加强自查,确保食材来源合法合规,不得采购、储存或使用野生动物。政府部门将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,对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,包括罚款、吊销许可证等措施。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,共同营造绿色健康的餐饮环境。昆明市此举旨在推动可持续发展,保障市民健康,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。